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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战斗呀,战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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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白——云——啊,才看清我自己。
  看——山——川——呐,才看见了美丽……”
  娜哈坐在哥哥的腿上,认真的听哥哥唱歌,哥哥已经有很久很久没有唱过歌了。
  原本痛苦呻吟的伤员们这个时候也好像忘记了疼痛,闭上嘴巴认真的倾听云初唱歌。
  云初唱歌的样子真的很美,歌声也非常的好听,虽然听不懂他唱的唐人歌谣,仅仅是哀愁委婉的曲调,就让人想要永远听下去。
  墙角堆积如山的尸体被刘雄用牛车运走了,那些死去的人除过留下来一股浓烈的臭味之外,再什么都没有留下来。
  伤员中也有三个人的状况很不妙,他们的伤口正变得红肿……
  “哥哥,我们今天还吃包子好不好?”娜哈抓着云初垂下来的一绺头发,用糯糯的声音祈求。
  娜哈的汉话说的不好,很多时候用词的顺序也是不对的,好在,她颠三倒四的话,云初还是能听懂。
  “我们现在出不了城,找不到沙葱,全牛肉的包子一点都不好吃。”
  娜哈眨巴着大眼睛道:“那个老爷爷说,我如果有需要,可以去找他,他一定会帮我。”
  云初抚摸着娜哈柔软的头发小声道:“当然可以,自己办不到的事情,找人帮忙是正确的。”
  娜哈立刻从云初的腿上跳下来,自顾自的跳进了那個半开半合的地道。
  昨晚那些人鏖战了一夜,今天上午的时候,龟兹城就显得格外的安静。
  下午三点,正是太阳最猛烈的时候,白亮亮的阳光杵在地上,热的让人喘不上气来。
  黑色绣着金字的大唐旗帜软塌塌的垂在旗杆上,天空中一丝风都没有。
  城里的人统统都有气无力的倒在阴凉处喘着粗气不断地喝水,只是喝了那么多的水,却没有半点尿意。
  原本流入城里的坎儿井水,没有了,只能依靠城里的六口水井。
  这六口水井平日里供应龟兹城里的两三千人口还是充裕的,再加上大家平日里都喜欢用坎儿井流淌进来的水,井水基本上没有人用。
  现在坎儿井水没有了,城里又多了折冲府的军队,以及更多的战马,牲畜,一时间,排在水井边的打水队伍就排出去老长。
  城里酷热,城外其实更热,那里只有大片大片没有了青稞的平地,在太阳的炙烤下,田地里的水汽以肉眼可见的模样一缕缕,一丝丝飘向空中。
  城外的突厥人在平地上搭起来了很多的帐篷,炙热的天气下,他们的皮袍子再也穿不住了,一个个就光溜溜的躺在仅有的几处阴凉地里吐舌头。
  云初总以为丁大有这个家伙是靠不住的,因为他亲眼见过这个家伙是何等的贪花好色,还他娘的贪财。
  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在下午两点半左右,天气最炎热的时候,带着他仅有的五百骑兵出城了。
  五百匹披着漆黑马甲,屁股上部还插着一根火把的战马,刚刚离开城门,就组成锋矢阵向突厥人的营地冲杀了过去。
  何远山紧紧捏着拳头,对云初吼叫道:“擂鼓,擂鼓,擂鼓,为大唐擂鼓。”
  云初才想去拿鼓槌,却被刘雄抢先一步,这个家伙抡起鼓槌,就凶猛的敲击了下去,一时间,鼓声震天。
  唐人的骑兵真的如同一支利箭射向了突厥人的营地,在他们身后两百步的距离处,云初看到了一马当先的羯斯噶,没错,塞人骑兵也在同一时间杀了出去。
  眼看着就要抵达突厥乱七八糟的营地了,那些光着身子躲阴凉的突厥人却一哄而散,随即,在连绵不绝的帐篷后边,钻出来了,同样披挂整齐的突厥骑兵。
  “糟了,这是一个圈套!鸣金,鸣金……”何远山撕心裂肺的吼叫,却被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的丁大有一脚给踹到一边,从呆傻的刘雄手里夺过鼓槌,继续敲击,这一次,鼓声不再凌乱,而是整齐有序。
  黑色的利箭一头扎进了突厥人土黄色的队伍中,就像一柄黑色的热刀子扎进了黄油中,以说不出的丝滑敢侵入进突厥人的骑兵队伍中,似乎感受不到任何阻碍,生生的在土黄色的突厥骑兵群中切开了一道缝隙。
  听不到厮杀声,喊叫声,耳朵里充满了马蹄踩踏大地的巨响,只看到那支黑色利箭,这一刻化作一柄黑色的匕首,在万马群中努力向前。
  不等突厥人被切开的队伍合拢,羯斯噶率领的一群戴着尖帽子的塞人骑兵也勇敢的顺着唐军踩踏出来的血路杀进了突厥人的军阵之中。
  如果说唐人的骑兵队伍是一柄利刃,那么,塞人的骑兵群就是一柄凿子,利刃开路,凿子拓宽,而这种难得一见的配合竟然发生在一瞬间。